问:小孩入学成难题
林副区长,您好!2010年为了创业自己把原有的住宅卖掉,办了家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的国际物流公司,自已家也搬到南都花城小区租住,女儿也在附近上了幼儿园。现在教育部门却要按户籍就近入学,这政策让人很纠结。现在公司20来人,各方面运转都顺利,但为小孩上小学,为了户籍,是否要关了公司再去买房子呢?教育部门的政策能不能对民营企业适当关心下呢?谢谢!
回复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七条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根据此规定孩子应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免费的义务教育。因为从您的来信中无法判断您孩子户籍等具体信息,故无法进行有针对性的解答,您可以电话咨询:87195721。 海曙区教育局 201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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