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行政拘留“咸猪手”具有样本意义
人民网《反性骚扰是一项“系统性任务”》:
无论是遭遇骚扰的女性,或者是置身于事发地的路人,都应该勇敢地站出来。只有随时有着“反抗者”,骚扰者才不会有恃无恐。沉默者须不再沉默,但反性骚扰又绝不仅是“个体的责任”。只有依法严厉打击的样本存在,心中龌龊者方不敢蠢蠢欲动。由此来看上海地铁性骚扰新闻,不得不说它就是一个足以衍生威慑力的样本。因为地铁骚扰而被拘,继而被开除公职与党籍,类似的警示无疑太沉重。
城市信报《乱伸咸猪手,早该拘留了》:首先必须承认,这名地铁色狼如此胆大妄为,性骚扰女乘客如入无人之境,除了监管缺位之外,也与当今社会和公众产生“围观效应”脱不了干系。特别是,针对性骚扰现象,有关部门似乎办法不多,甚至束手无策。如此背景下,对于实施性骚扰的这名地铁色狼,上海警方定性为猥亵他人行为,进行行政拘留,具有样本意义。
作风问题也是腐败问题,干部伸手必被捉
新华网《莫伸“咸猪手”,伸手众人捉》:骚扰侵犯女性,不仅是社会道德所不允许的,更为法律所禁止,任何人都应克制不良的欲望,避免精神人格的沉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更应引以为戒,将法律和纪律的“利剑”时刻悬于心头,无论是在公共场所,还是单独与人共处一室,都必须管好自己的“手”。
荆楚网《国企干部“摸腿门”岂止是“喝了酒”》:在当前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和领导干部因各种“门”事件而被惩处的前车之鉴下,作为一个高知人才分子,怎么会不知道如此猥亵他人是违法行为?此事也给广大党员干部以警示教育,更是给还心存侥幸的人敲响了警钟。尤其是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更应以身作则,讲党性、重品性、作表率,认真践行“三严三实”,争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
声讨“咸猪手”别逾越了道德与法律
红网《打击地铁公交咸猪手,亟待加大警力投入》:网民“揪”住王某性骚扰行为“不放”,坚持要求上海地铁警方和锦江集团给出说法,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近年来上海、北京、深圳、广州等一线城市的地铁公交性骚扰事件非常频繁的发生,实施不同程度、不同方式性侵和骚扰的当事人却很少受到追究,因而人们更愿意通过施加舆论压力的方式让这样一起个案的性侵当事人付出沉重代价,出一口气。这可以解读为一种“大众执法”、“舆论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