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部署2017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2017年02月15日 08:58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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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新闻网讯(记者张立 通讯员杨松)1月6日下午,海曙区组织召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联席会议。会议客观总结回顾了2016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并就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全区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安全作出部署。

  会议明确了辖区烟花爆竹允许销售和燃放区域。其中,栎社国际机场周边相关区域,轻纺城市场周边相关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区域;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商品交易市场一律为禁售、禁放区域。机场路以东,与江北、鄞州区相连围成区域为限售、限放区域。

  根据安排,2017年1月25日至2月12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八至正月十六)期间,允许在限制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在开放时间内,如遇空气重污染,市环保、气象部门发出橙色、红色预警时,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同时,批发单位向季节性零售经营网点配送烟花爆竹的起始时间为2017年1月22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五),不得提前配送。季节性零售经营有效期满后,批发单位应在2017年2月15日(正月十九)前,将负责配送的季节性零售经营网点剩余的烟花爆竹统一回收或代为保管。

  此外,会议还对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作了部署。相关执法部门近期也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联合督查,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本文来源: 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 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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