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程冰凌通讯员李楠)6月8日,区医疗保障局为新增的两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授牌”并开展现场培训。会上,区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负责人讲解医保总额付费管理办法,明确权利与义务,强调医保监管红线。同时,双方签订协议。
在今年第一季度海曙区医保定点机构准入申请经办工作中,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暂行办法》,对申请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进行资料审核、现场检查及专家评估。目前,两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均已完成培训考试、系统联网、医师平台维护等前期工作。
“希望定点医疗机构树意识,不断加强机构从业人员医保政策学习和业务实操培训,严格执行各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定点医疗机构将抓控费,持续开展医保收费项目的日常内部监管,规范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和合理诊疗行为,全方位推动医保控费工作,加强自我管理,并将优服务,进一步提升医保服务质量,优化就医结算流程,积极推广医保电子凭证,为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