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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新闻网

关于征集2021年度公益性文化项目的通知

    2021年08月27日 17:27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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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在浙江考察讲话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最有品位城区”的部署,以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宁波建城1200年”为主题,宣传推广城市文化形象和文化品牌,加快推进海曙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根据《关于做好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办法(试行)》(海文广新〔2015〕30号)要求,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发展。现公开征集2021年度公益性文化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项目内容

2021年度在海曙辖区内运行举办的线上/线下公益性文化主题项目和活动(见附件1)。

二、项目要求

1.项目主办方应是注册在海曙区,且具备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机构等社会力量;

2.项目要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开性,市民群众可以免费或低价参与活动,活动参与形式要便捷便利;

3.项目要体现海曙特色,主题鲜明,格调积极,创意新颖,内容健康;

4.各镇(乡)街道、村(社区)参与主办的主题活动、商贸促销活动均不纳入征集范围;

5.本次征集的活动项目实施时间为2021年1月-12月,因疫情原因可放宽至农历新年前。其中8月之前已经实施完毕的项目需提供相关材料和宣传报道;

6.考虑当前疫情状况,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原则上不建议涉及人群聚集性线下活动的项目参与征集。

三、征集程序

1.项目申报:项目主办方根据本通知要求,根据自身条件选取附件1中的项目主题,填写《2021年度海曙区公益性文化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向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项目申报;

2.项目初审: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对各个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提出初步入围项目建议名单;

3.专家评审:由申报单位进行项目陈述,由专家组评出入围项目单位建议名单和资金安排建议方案;

4.入围公示:在“海曙新闻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5.项目确定:经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讨论,确定入围项目和资金安排。

四、项目补助资金及拨付方式

1.设立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公益性文化项目补助;

2.根据入围项目的规模和影响力给予主办单位一定的资金补助,单项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要充分发挥入围项目补助资金的社会效益,要求项目入围单位投入配套资金,资金投入配比不低于1:1,资金配比情况和项目发挥的社会效益将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指标;

4.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与入围项目单位签订项目补助协议书,明确项目要求和补助金额。补助资金分两次拨付,签订协议后先拨付50%补助资金,项目完成并经评估达到预期目标后(项目完成评估需提供项目总结、资金使用明细及相关票据、相关图片等佐证资料),补助剩余50%,未通过评估的不再拨付。8月份之前已经实施完毕的项目资金一次性补助。

五、征集时间和方式

1.项目征集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均以电子邮箱或邮件邮戳记录时间为准);

2.《2021年度海曙区公益性文化项目申报表》可从“海曙新闻网”网站下载;

3.申报材料一律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至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艺术和公共服务科,联系人:张怡,联系电话:0574-55889170,电子邮箱:2331148006@qq.com。

附件1:2021年度海曙区公益性文化项目申报要求

2:2021年度海曙区公益性文化项目申报表

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8月26日

本文来源: 责任编辑:徐慧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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