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林伟 通讯员吴培均 王小辉
记者昨天从市住建委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3月11日,我市将正式启动2013年度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工作。这次我市老三区首次推出公租房房源3248套,其中就包括备受市民关注的洪塘公租房小区(已被正式命名为和塘雅苑小区)。值得注意的是,公租房的租金仅相当于周边同类住房市场价格的70%。就以和塘雅苑为例,一套40多平方米的公租房,月租金500元左右,而这对很多家庭来说都应该能承受得了。
公租房基本租金标准及区位图
注: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计划推出房源3248套,共涉及四个项目、七个小区。需要指出的是,本次配租以区为主,各区的房源在配租前已经确定。其中市级房源为“和塘雅苑”小区共2101套公租房,本次全部推出并分配给三区进行配租。具体房源的合同租金将在基本租金基础上根据房源楼层、朝向差及设施配备情况进行浮动。
-申请条件
三类对象可以申请公租房两种情形可以给予优先保障
一是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的已婚家庭、年龄在28周岁以上(含)的单身居民,并需同时具备申请时已取得辖区非农业常住户口;申请前12个月(2012年3月~2013年2月)家庭人均收入低于37902元(我市2012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市区范围内无房或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等条件。一、符合上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且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被授予区级及以上见义勇为称号的,可直接确定为准租对象。
二是引进人才。也需同时具备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市区范围内无房,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直系亲属在市区内无住房资助能力;已与辖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申请前6个月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符合区人力社保局认定的引进人才标准;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等条
三是外来务工人员。需同时具备申请人须是与注册登记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宁波市户籍的外来人员(海曙区还限生活在本行政区域内);申请时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满3年或《浙江省居住证》,且证件有效的;在本区现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本区工商营业执照3年以上;年龄在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市区范围内无房;申请时市区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等条件。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住宅用房的被征收人征收补偿后,或按《宁波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规定》文件公布实施之日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项目中被拆迁人拆迁补偿后,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或个人,在同等分数下可给予优先保障。
此外,外来务工人员还需按各区《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评价标准》计算得分,且得分不低于一定分值。不过,和第一个条件不同的是,此类情况属同等条件下优先,若出现房源不够情况,则采用电脑摇号确定。
-政策解读
租金每两年调整一次
那基本租金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呢?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解释,公共租赁住房基本租金实行政府定价,按配租房源所在区域同类住房市场租金70﹪的比列确定,每两年调整一次。
基本租金最便宜的为应嘉丽园一期,为每月每平方米7.8元,记者计算了一下,以该小区一套42平方米的一室户公租房为例,也就是说月租金为327元多点;基本租金最贵的则是和泰雅苑,为每月每平方米13.5元,一套44平方米的一室户公租房月租金则为5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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