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同济大学教授蔡建国今年带着一份全方位“治霾”的书面建议赴会。他说,环境问题不应随着雾霾散去而被遗忘,根据政府工作报告的提示,公民的环境权益应得到更全面有效的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李碧影分析,“大城市病”非中国所特有,参考新加坡、香港等地的治理经验,一般都是立法保护和制度先行。比如交通拥堵,一个主要原因是交通承载力和车辆比例失调,解决拥堵问题,需要制定更科学有效的车辆分流方案,甚至是交通灯的时长也有严格讲究。
很多“大城市病”归根到底是“大”引起的。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教授王名认为,全国上千万常住人口的城市已有十几个,严控大城市规模,通过法律和制度限制类似“乱摊大饼”的发展模式,才能从源头上治疗“大城市病”。
代表委员认为,“大城市病”的出现,也对城市管理者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城市发展面临新一轮挑战时,政府在改善法治环境等方面,仅仅做“加法”还不够,还要做“乘法”,领导干部在治理一座城市时,有“智商”、“情商”,更要有“法商”,只有追求依法行政的“乘数效应”,才能根治城市顽疾,造福百姓。
蔡建国委员认为,政府若能从积极的角度看待来自民间的环境诉求,建立更畅通的表达渠道,将有助于治理“大城市病”。从这一点看,“城市病”频发的压力,还可以产生“倒逼”地方政府部门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制度设计的作用。
根治大城“顽疾”还需全民参与
当政府部门为“城市病”忙得焦头烂额之际,老百姓是否就可“袖手旁观”?
一些代表委员提出,政府公权力要“有所为、有所不为”,除了科学合理地动用行政资源,还要善于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城市顽疾治理。
“今年春节,虽然PM2.5观测值在短时间内还是攀高,但一些大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的量已有所减少,说明通过全民参与来对应各种城市难点问题效果明显。”王名委员说,“事实证明,当民众环保意识提高、政府措施得当,就会形成合力。”
蔡建国委员建议,从创新社会管理的角度看,依法注册的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等也完全可以在城市治理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从而降低政府部门的高耗成本,改善目前有的地方“疲于奔命”的现状。
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等拟提交书面建议:中国的“大城市病”不是“不治之症”,在更加完备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措施的框架下,让老百姓更直接地从中受益,就能吸引更多人参与其中,为城市治理注入更多正能量。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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