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温州等地因宗教标志物被整改引发一些争议,“政府逼迫宗教信仰”相关说法时有耳闻,来自基督教的反应尤为强烈,笔者注意到网上也有微博帐号对此持一边倒的指责甚至漫骂。
信众关于“政府拆除宗教标志物,乃逼迫宗教信仰”的说法,历来不被认可。而基督教在温州获得长足发展的现实同样不支持“被逼迫”说法的成立。而且,在国家基本政策层面,“政府逼迫宗教信仰”的说法一定与“国家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法规相悖。这种现实与认识之间的鸿沟,需要用善意去填补。
浙江“三改一拆”政策执行过程中,宗教场所违建不能成为法外特权乃是执法的基本原则,若无视该原则而执意将对宗教场所的拆违等同为对信仰的逼迫,则无形中将宗教信仰置于与国家行政法规水火不容的位置,这种人为的对立,实际上是对宗教健康发展持不负责任态度的一种表现。
从某种意义来讲,宗教相关话题因为较为敏感而导致相关各方沟通不畅,信众因此出现对政策误读的现象并不罕见。具体到信众眼中的“拆除宗教标志物”这个事件,在表象的背后,是一个多数基督信众并不十分清楚却又客观存在的悲哀现实:本次“三改一拆”中,所有被要求规范宗教标志物的宗教场所,均存在程度不一的违建现象。也就是说,“拆除宗教标志物”只是拆违的一部分而已。
今年6月,浙江基督教两会下发《关于成立协助各地基督教活动场所办证及建筑设计规范化工作小组的通知》,通知内容称“将对已经在当地宗教部门登记备案的基督教活动场所进行全面统计调查,推动办理基督教活动场所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完善工作,并且加强对新建场所设计规范化的指导。”这个文件将有助于帮助信众消除将拆违视为对宗教信仰的逼迫这种误读。
通知内容里暨释放出了妥善解决“已登记备案的基督教活动场所”所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的善意,同时也对“新建场所设计规范化”提出了新的要求。
对于教会方来说,违建事实的存在,是否可视为一种原罪,这是一个问题。具备一定常识的信徒应该能够对这个通知的内容进行正确解读,并在此基础上充分理解当局在处置宗教违建过程中所展示的智慧,进而能够体会“拆除宗教标志物”与“场所设计规范化”之间隐含的善意,不至于长期陷入误读的泥潭中而无法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