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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新闻网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年12月11日 08:28 海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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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一些国有资产失管失控,流失现象明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7.全面加大国有资产资源清查监管力度

  针对直管房产出租未经评估和公开招标,租金随意性大的问题,完成直管房产租金市场化第三方评估单位的比选和确定工作,建立直管房产数字化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直管房产租金管理机制。开展全区国有土地性质临时停车场出租情况排查,其中,关于尚书街、孝闻巷2个临时停车场管理问题,目前,孝闻巷临时停车场因地块即将出让,已启动临时管理单位清退工作;针对尚书街临时停车场,已启动公开招标程序,通过拍卖的方式确定管理单位和租金价格。严格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统一监管和分级分类管理的责任监管体系,开展全区房产出租、空闲土地、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等处置工作的审批合规性审查及存量资产资源清查,将全区各部门自行管理的直管公房住宅、非住宅类政策性出租房屋的出租管理情况全部纳入财政监管范围,全面推进直管房产租金市场化进程,由第三方评估确定租金标准,通过公正、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承租对象。目前已明确5243套房产纳入财政监管体系,建筑面积共计200386平方米。

  8.加强全区文物和历史建筑适度利用的统筹管理

  针对月湖景区个别文保房被用作会所和高档餐饮的问题,建立联合督查组并派驻现场督察员,对5个场所进行集中整治,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如原高档餐饮场所“杨宅”,现已改为公益、开放的“海曙美术馆”,自开馆以来,已接待群众4万余人。针对景区文保房被行政事业单位长期租(占)用的问题,已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和使用单位结合天一阁·月湖5A级景区创建,积极调整业态,提出具体业态方案,扩大景区用房对公众开放度,温州商会、台州商会正在安排新的办公场地,计划于近期启动搬迁。针对部分景区文保房被转租牟利的问题,分别督促3家单位进行了整改落实,原转租协议均已终止,由租赁单位直接与业主重新签订了租用合同,并规范了租金收入管理。为规范对全区文物和历史建筑的使用管理,出台《海曙区区管文物和历史建筑适度利用统筹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关于促进海曙区非国有博物馆建设的政策意见》。同时,进一步统一规范文保房对外标志、标识,使景区内所有文物和历史建筑更加符合城市公园和旅游景区的功能需要。

  9.建立健全国有房屋租金收缴监管机制

  针对有的房产租金收缴不及时的问题,开展全区国有房屋存量和出租租金收缴情况清查,对未及时缴纳的租金予以收缴,对恶意、长期欠租,由房屋管理主体单位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缴。其中,区旧村办委托望春街道管理的1504套临时安置房的2012-2014年共计2910万元临时过渡房租金,已经收缴完毕,并已对区旧村办、望春街道的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下步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健全完善《海曙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区国有房屋分级管理责任,建立租金收缴情况定期排查机制,实现国有房屋常态化、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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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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