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74-89188196

海曙新闻网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年12月11日 08:28 海曙新闻网
    字号:TT

  10.坚决纠正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针对个别单位存在“小金库”的问题,严肃查处了宁波市海曙区房地产管理处下属宁波市海纳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小金库”案件,对原宁波市海纳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峥艳、财务负责人丁春维予以免职并立案调查,对涉案款项进行追缴和罚款。开展全区范围的“小金库”专项检查与治理,排查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线索,对近两年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专项检查情况和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再次梳理,累计排查数据2000余条。通过排查,另立案3起涉及违反财经纪律类问题的案件,涉及科级干部3人,罚没和收缴违法违纪款项7.9万元,对镇明中心小学校长钱希有给予行政撤职处分,江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包丽霞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江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主任楼忠裕已移送司法处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出台《海曙区“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制度》、《海曙区区属国有(集体)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开展以财务主管领导及财务人员为重点对象的业务培训,培训人数100余人。

  11.理顺区属国有企业监管机制,加快推进国企改革

  针对政企分离不彻底的问题,通过提升管理级别,增加管理力量,进一步规范国资办、主管部门、企业三方对国企对外投资、重大资产处置、企业财务监管、企业人事薪酬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职责。目前17家区属国企已按照“一企一协议”模式与所有主管部门分别签订委托监管协议。完成机关事业干部在区属国有企业兼职情况的清理调查,经排查,共有56名科级以下机关事业干部在16家国有企业兼任职务,均未领取工资奖金。完成全区国有企业职工薪酬摸底,在人员经费支出方面已实现政企、事企分开。制定出台《海曙区国有(集体)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编印《区属国有(集体)企业国有资产资源监管制度汇编》,拟定完成区属国有企业改革方案,下一步将按照宜强则强、宜退则退、宜留则留的原则,明确各类企业改革方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有企业参与市场竞争。

  四、关于领导干部中存在“三多”现象,有一定的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2.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针对领导干部中存在“三多”现象,有一定廉政风险的问题,全面排摸2012年以来区级领导干部和区管领导干部家属经商办企业、家属子女在金融机构工作和子女在国(境)外读书的情况。完善《海曙区领导干部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对存在“三多”现象领导干部的重点关注。进一步强化防止领导干部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若干规定》,出台《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海曙区预算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领导干部“以权谋私”、“以权揽储”等行为。规范拟提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情况意见征求工作,研究出台《海曙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海曙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问题‘一票否决’的内部工作程序》,全面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制约监督。

  五、关于假公济私、违规谋利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本文来源:海曙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成
分享到:
相关新闻

海曙新闻数字报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