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樊莹)日前,宁波市纪委公开通报4起扶贫及帮扶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指出,这4起典型案例中的基层干部所作所为,反映出群众观念淡漠、纪律意识缺失等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海曙区龙观乡雪岙村党支部原书记、经济合作社原社长洪和平等5人侵占五保户结余资金等问题。2011年12月,时任雪岙村党支部书记、经济合作社社长洪和平和党支部委员、村妇女主任兼出纳徐月仙,党支部委员何根华,村委会委员洪彪,文书洪建华等人讨论决定,将原应归村所有的村原五保户应某某(2011年5月病逝)个人银行账户内的大病报销结余款11290.44元人民币,予以私分。2018年1月,洪和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徐月仙、何根华、洪彪、洪建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鄞州区姜山镇阳府兴村经济合作社原副社长蔡国君虚报骗取农业补贴等问题。2006年3月至2010年1月期间,蔡国君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在其自己名下和在该村其他村民名下虚报种植面积的手段,骗取农业补贴款11021.2元,并非法占为己有。2010年至2011年期间,蔡国君明知14户农户申报粮食种植面积不实,仍予以上报,致使农户多领政府农业补贴款90585.72元。2017年11月,蔡国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11021.2元予以追缴,多领农业补贴款90585.72元全部退回。
奉化区大堰镇万一村党支部原书记徐明君、万一村原主任罗永华、会计罗校帮等3人虚报套取黄金茶苗补偿款问题。2015年5月至2016年2月,徐明君任万一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该村黄金茶基地项目中,伙同时任村主任罗永华、会计罗校帮以虚报黄金茶苗数量,返回虚增款项的方式,套取补偿资金72150元,后将该款用于不符合财政报销规定的其他费用支出。2017年7月,徐明君、罗永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罗校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慈溪市桥头镇残疾人联合会原工作人员余奕宏在负责申领残疾人补助过程中优亲厚友、骗取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10月至2015年12月,余奕宏利用负责桥头镇残疾人证申办、各类残疾补助申报的职务便利,为其不是残疾人的父母亲申办残疾人证,并据此申领残疾人所能享受的各项补助款65643元。2016年11月,余奕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扛起政治责任,把整治扶贫及帮扶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扶贫及帮扶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对胆敢向扶贫及帮扶项目资金“动奶酪”的腐败问题,以及“虚”“浮”“假”等作风问题,坚持严查快办,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