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关于个别领导班子整体能力偏弱,分工不够合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2.进一步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增强班子整体功能
针对有的领导干部缺乏基层工作经历和经济工作经验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干部培养力度,目前已选派2名区管干部到北京西城区挂职、5名区管干部参加市“三重三跨”挂职,同时实施2015年度区域化菜单式挂职,选派29名干部到区内26个挂职基地锻炼。今年8月启动实施为期一年的区管领导干部领导能力提升班,着力培养一批视野开阔、懂经济,善于领导科学发展、驾驭全局和开拓创新的“狮子型”干部。今年9月启动第二期好班子建设专题班,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优化分工,提升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完善《海曙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定期研判实施办法》,开展领导班子建设评价模型课题研究,强化结果运用,对整体能力偏弱的领导班子坚决予以调整补强。针对有的领导干部权力过于集中,一些重大工作“一条龙”负责的问题,对区政府班子分工进行全面梳理和合理调整;开展党组专项清理规范工作,要求各单位对党组工作规则建立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于今年11月底前整改到位,下步将结合全区大党建考核,重点围绕选人用人情况酝酿、意见发表是否充分,记录是否齐全等三个方面,开展党组工作规则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十四、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严谨严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3.深入整治超编配备问题,积极消化整改超配领导职数
针对超编、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领导干部配备及职数管理情况,对存在的部分领导职数超配情况,制定“一职一策”整改计划,加大整改消化力度,目前减少超配领导职数4个。制定《海曙区严格按职数配备干部的有关执行意见》,明确按职数配备干部目标及举措,推进职数管理规范化。出台《海曙区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用编预审制度,严格控制行政编制使用,制定超编单位“只出不进”、空编单位“适度进人”等原则,从严控制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用编进人,严格控制公务员招考规模,加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区内调剂力度,目前减少超编人员2名。
24.规范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使用和管理
针对科级干部混岗使用较为突出的问题,着手修订《海曙区科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严格科级干部使用备案。开展科级干部混岗情况专项排摸,制定消化整改方案。拟定《海曙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从严控制不同类别事业单位之间人员调动以及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到机关混岗。出台《海曙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后续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针对临时聘用人员过多的问题,开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结合检查结果制定消化方案,确保按时完成消化任务。加大编外用工监管力度,研究修订完善《海曙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强化指标数审批和年度审核报送备案等制度约束,目前已对4家单位编外用工新招聘使用情况进行备案。同时,建立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实名制数据库,做到定时更新、动态管理,鼓励职能转移事项通过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或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改变用工方式,减少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
25.加强和改进干部日常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针对有的区管干部到事业单位任职,没有及时转换身份的问题,开展领导干部身份随职位调整转换工作,明确区属副处级以上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优先考虑由事业身份干部担任,新提任事业单位区管副职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一般要求转为事业身份。严格控制行政身份区管干部到事业单位任职人数,积极消化存量。目前,1名原行政身份区管副职领导干部已办理事业身份转换。针对区管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保管不够严格规范的问题,认真吸取教训,在全区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及证件保管情况核查和专项治理工作,根据核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海曙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因私出国(境)审批和证件登记管理,特别是突出重点岗位干部管理,规定全区区管干部的出国(境)证件由区委组织部集中保管。针对有的领导干部没有如实申报个人财产的问题,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做好区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年度集中报告受理、汇总综合工作。加强数据分析,探索建立领导干部重要信息动态跟踪分析机制,对干部本人及家属房产数量较多、家属有移居国(境)外的以及家属有大额投资的区管干部加强关注。严格落实“凡提必查”要求,已对2批次14名拟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人选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同时对入闱2015年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预备人选考察环节的32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个人有关事项延伸填报。对2名少报、漏报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要求作出书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