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核定并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核定公布了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海曙区紫金街30号的林宅榜上有名,至此,海曙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增至6处。
林宅,建于清代,主体建筑坐北朝南。该宅为清同治年间(1862~1874)举人林钟嵩、林钟华兄弟住宅。整个建筑规模较大,结构宏伟,现尚存砖雕170余幅,以人物故事、花卉动物为题材,采用浮雕、透雕形式,工艺精细;另有石雕、木雕50余幅。对于研究宁波地方史,文学艺术及建筑工艺发展史,具有很好的实物参考价值。
作为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海曙区一直以来十分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自2010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文物部门的帮助、指导下,海曙区文物保护工作也不断取得新的成就,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为契机,海曙区已新增省级文保单位5处,区级文保单位7处,区级文保点5处,这对于构筑新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推动“三普”成果转化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区文物管理所从编制“四有”档案入手,正在积极推进各处新增文保单位的各项基础性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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