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新闻网讯(记者张立)日前,《海曙区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区建设实施办法》出台,为全区有关镇(乡)、街道及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聚力打造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省级特色农业强镇、多彩农业美丽田园示范基地、现代农业庄园以及设施农业等提供指导,进一步促进我区农业产业提质增效。
据介绍,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原则上园区规划面积要求平原达到40平方公里以上、山区达到60平方公里以上(含村庄但不含集镇区),其中核心区面积2万亩以上(不含村庄),土地资源相对集中连片,并至少包含1个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园、1个AAA级景区村庄,形成1—3个主导产业。创建期限一般为3年,总投资额原则上要求达到5亿元以上。
省级特色农业强镇以地方特色产业为基础,农旅融合发展为主线,依托生态资源优势和历史文化内涵,通过开发农业多功能,加快发展休闲、创意农业,促进生产、消费、体验互动,实现“三生”有机融合和“三农”统筹发展。创建期限一般为3年,总投资额要求达到5000万元以上。
多彩农业美丽田园示范基地以产业为基础,通过资源要素集聚、美化洁化田园(基地)、创意农业布局、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提高综合利用效率和土地产出率。原则上水田连片面积500亩以上,旱地连片面积300亩以上。
现代农业庄园以山林、田园、湖泊、溪流、水库等自然景观资源为依托,以农、林、牧、渔等特色农业生产、加工、经营为基础,以乡土文化、农作生产、农村生活为引线,集生产、加工、经营、观光、娱乐、运动、住宿、餐饮、购物、科普(文化传承)等生产、服务功能于一体,区域面积在100亩以上,其中农业生产面积占农庄总面积的50%以上。土地承包流转剩余使用期限在5年以上。
设施农业则对建设连片标准钢架大棚列出了具体细则。
“海曙区作为与宁波主城区距离最近、覆盖面积最大、文化资源雄厚和农业发展基础较好的区,完全有资质打造成特色鲜明、业态丰富、产业融合的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区,成为宁波的城市‘后花园’。”区农林水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实施办法的出炉,将进一步助力海曙区农业产业结构日趋优化,帮助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形成一个产业高度融合的“海曙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