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影”三个字诞生至今,以出人意料的速度,在国内掀起了一阵“人尽可微”的风暴。为创新消防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发挥消防微电影传播消防安全理念、普及消防常识的作用,海曙区人民政府、中共海曙区委宣传部、海曙消防大队联合宁波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看看看》栏目,面向全社会开展消防微电影征集活动,并于今年8月份对征集的消防微电影进行评选。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消防微电影
二、参与时间
2013年3月18日——2013年7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分微电影影片和微电影剧本两类,题材以6部门联合发布的《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为基本内容,主要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常识,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等。
四、参赛要求
(一)微电影影片征稿要求
1.突出消防元素,旨在普及消防知识和文化,将消防相关的内容自然地融入电影中;
2.故事结构完整,人物情感饱满,镜头画面丰富生动,作品时长在8-15分钟;
3.视频质量不低于DVD格式,视频比例4:3或16:9,分辨率不低于720*576或800*450,需刻录成DVD格式进行邮寄投稿;
4.标清格式为50I,人声音及音乐等混合在一起即可,需混合声道,请保留最低MOV或更高质量格式。
(二)微电影剧本征稿要求
1.突出消防元素,旨在普及消防知识和文化;
2.剧本梗概字数在3000字以内;
3.剧本以电子版格式投稿(WORD/PDF)。
微电影影片和剧本一旦投稿,不可参加其他比赛或赛前进行网络传播,作品版权归海曙消防大队所有。组委会使用作品进行消防公益宣传时将署作者名。
五、奖项设置
此次活动设优秀剧本奖、优秀影片奖和组织奖三个奖项。
优秀影片奖各设一等奖:奖励人民币10万元影视设备、二等奖:奖励人民币3万元影视设备、三等奖:奖励人民币1万元影视设备;优秀剧本奖设优秀奖:奖励人民币1万元影视设备。并为获奖者颁发证书。
获奖名单会在宁波消防网、海曙新闻网等官方网站和@NBTV看看看、@海曙发布、@宁波海曙消防大队等官方微博公布。
获得优秀剧本奖的剧本将由组委会推荐参加全国评比,并推荐组织专业力量进行拍摄制作;获得优秀影片奖的作品将在宁波消防网、海曙新闻网、@海曙发布、@宁波海曙消防大队等进行展播,并推荐宁波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播出,同时组委会将推荐获奖影片参加全国“消防微电影”等国家相关奖项的评选活动。组委会也将制作影片光盘,用于电视、网络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车载视频的消防公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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